2015年11月22日 星期日

我勸吳怡貞女警 現在出面認罪協商的惟一仍然客觀無私的政府單位, 非台北高等行政法院莫屬了!

我講了三年了, 怡貞. Please 請妳也覺悟一下好不好 ... 現在連台北警政署都被我起訴了(從去年到現在早已被我起訴行政法) ... 妳只好依法定程序直接自投北高行院了! 善哉! 善哉! 

我去年(超過一年以前)已經下戰帖公文了 我副本有給北高行院 我寫說 台灣如果沒有像樣的政府有關當局 那就是辱民 我大可以提報給聯合國來管轄台灣這些小孽孽們了! (To effect of so!)

所以 怡貞 妳大可以放心 國際法律對妳可是更寬容同理的! 不騙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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