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7月4日 星期五

等我說完這一篇的時候 黛比警員也知道 我說到已經可以考慮用"辯護反方立場與權益受損"的方法 玩出一個完全不同等級的新案件: 就是按方仁宏型的邏輯以及任秀妍型的涉案相關人的邏輯 去笑稱 唉呀 你們的撒旦魔鬼爹地待你實在太惡劣了 因此依台灣撒旦教的法院與政府以及人民鬼神拜拜 台灣的撒旦教法院應該要還這些笨撒旦教徒一個清白才是 ... 台灣的撒旦教法院的辦法應如下執行 ... 我不用費太多心思去提告台灣撒旦爹地的兒女們 我只要提告台灣法院與台灣政府最高行政執行相關機關與高官就好了 那些小鬼 像葉志雄警官這類小鬼 顯然是因為撒旦爹地領袖不夠好 所以幫不了葉志雄警官得逞爽歪歪

等我說完這一篇的時候 黛比警員也知道 我說到已經可以考慮用"辯護反方立場與權益受損"的方法 玩出一個完全不同等級的新案件: 就是按方仁宏型的邏輯以及任秀妍型的涉案相關人的邏輯 去笑稱 唉呀 你們的撒旦魔鬼爹地待你實在太惡劣了 因此依台灣撒旦教的法院與政府以及人民鬼神拜拜 台灣的撒旦教法院應該要還這些笨撒旦教徒一個清白才是 ... 台灣的撒旦教法院的辦法應如下執行 ... 我不用費太多心思去提告台灣撒旦爹地的兒女們 我只要提告台灣法院與台灣政府最高行政執行相關機關與高官就好了 那些小鬼 像葉志雄警官這類小鬼 顯然是因為撒旦爹地領袖不夠好 所以幫不了葉志雄警官得逞爽歪歪 

邏輯上 "屬撒旦的歸給撒旦"  "屬上帝的歸給上帝" 最終還是會辯論到: 但既然你這個台灣撒旦教徒開的法院與政府是與上帝為敵的

那麼當然程竹梅代表上帝 還是要討你們全台灣人史來流盡無數無辜人的血的債 血債血還!

我程竹梅才不稀罕你們台灣人的"法律" 因為法律是要合乎上帝邏輯的  Hoklo Jack方仁宏卻十年來平均每天嗆我電話一小時(我的手機費可以查得到 都是方仁宏在搞程竹梅) 方仁宏假意想要塞住程竹梅的陰道與子宮(我想是吧 因為他猛塞的那種猛力 我想只有女人的子宮有那麼大的容量吧 被他衝爆也不會爆裂 卻實 他每次講電話都相當性興奮 因為是在攻擊我 認為我有太多逃不了他手掌心的地方 他的性興奮模式跟Rice U.李忻地一模一樣: 以為衝爆女人的子宮 女人就會被他搞定 不可能女人子宮沒有神經吧 男陰莖都已經快要嚴重破皮甚至陰莖中途斷裂了(香港近五年來有實例報導 而且還是中午工作休息時間抽空跟妻子嘿咻莫名其妙到一半男的開始劇痛喊說要救護車 檢察原來陰莖被爆斷裂 問是怎麼一回事 才承認應該是行房太過激烈造成的))

Hoklo Jack 企圖要程竹梅在台灣就是被這些涉案醫師搞上 然後又要假意聲稱一定有台灣法律去制裁

笑死人了 程竹梅不說過嗎 程竹梅的一貫作風都是根本不會有當初 也就是根本不可能遇上這種案件(惟一造成例外的是大妹程君梅的長期凌虐致冤死案)

這邏輯如下:

程竹梅就從來不會跟方仁宏懷孕(有的話也馬上往水泥牆上把他大腦給摔死 他的孽種跟他一模一樣孽劣 我有見識過 有兩個很好的實例為證 像爸爸像得不得了的小孽孽 跟爸爸一樣愛造孽 就是要人家吸他們的雞)

程竹梅從來就不會跟方仁宏懷孕 方仁宏卻一直聲稱嚷嚷說他對程竹梅推銷在那裡可以找得到最有效的男性保險套以防他把我打大肚子

然後後來若把"案件發生"比作方仁宏還是把程竹梅在電話中射精十年每天一小時諾曼第D-Day色情暴力言語情緒猥褻轟炸 不小心還是把程竹梅如此給"打大肚子" (This is just a cartoon analogy for illustration/demonstration purposes, okay)
 
講得更白 程竹梅從來不會跟方仁宏性交 也從來不會讓方仁宏有機可趁 

所以這最後的"案件發生" 亦即涉案醫師案件事發 這是誰的錯? 程竹梅從來就沒有過精神病記錄 (一切完全是涉案醫師造假 好合理化對程竹梅性侵害而無人相信 並以此為合理化繼續性侵害的動作與舉動)

當然 程竹梅是完全無辜的 如程竹梅所說 "Perhaps you're just not trying hard enough this time; perhaps you rendered it all too easy the price for Chu-Mei's clitoris; try harder next time around, huh? Wha-Harf^5" - This is what I tell Caltech associated people as well. (That also goes to Alan David Smith of Durham U. UK that Satanist - and since GCTS Sam Schutz supported his sexual exploitations towards innocent females for a very long time, that goes for GCTS Sam Schutz as well)

在上帝的眼中 在上帝的律法中 程竹梅沒有必要在方仁宏十年來透過電話對程竹梅直打激烈"西雅圖夜未眠"的嘴砲之後 還要替台灣人爭取開先案例如何制服這些台灣涉案醫師

因為我並不希望這麼輕易放過台灣涉案醫師可能性侵佔, 打大肚子自己的女兒們以及自己的孫女們以及自己的曾孫們的機會

我沒有意願想要阻止這些涉案醫師大量捐贈自己的精子給台灣以及全世界各地的精子銀行 這些都會接受敵基督獸印記而下地獄的眾孽生(就是世界新秩序的眾孽生孽種們)

 但為了要阻絕李忻地把自己的精子像台灣涉案醫師以及成大教授游ˇ鎮鋒一樣 大量捐贈自己的精子到國內外各地的精子銀行

好吧 免強半心半意的給台灣開個不用很強的"先例法律案件" 並且用程竹梅的專業知識保證此案例雖獲辦 但台灣人永遠都無法引用 因為程竹梅一定會把關鍵全部給省略掉 台灣人就不會用了

就是方仁宏自以為聰明也不會用 哇哈^5

我說過 因為上帝是信實的上帝確實存在 你不怕程竹梅 程竹梅更不怕你 讓你這樣死得很難看

活該! 哇哈^5

程竹梅會成功 程竹梅只不過是會給這些涉案醫師留"地步" 也就是逼著這些涉案醫師要不是百分之百的認罪(沒有協商機制 因為這是談行政法以及行政程序法) 那麼程竹梅就會逼這些涉案醫師不得不用撒旦教派系的理論, 認知與邏輯來辯論

反正這些涉岸醫師已經是在用撒旦教的邏輯在辯論與企圖達成恐嚇效果的, 原來他們就已經有在行巫術拜鬼神求咒詛來"保佑他們的事業/職業" "咒詛加害於他們的仇敵" 跟Rice U.李忻地一模一樣
 
也就是說行政法院上只會記載著台灣涉案醫師如何用撒旦教的邏輯來反駁程竹梅

而程竹梅在提供一切屬於上帝的證據與證人與辯論和"上帝掌法"("自由心辨")論點之後 (尤其這論點被民進黨批說是中國大陸人的特有邪惡論點 好啊 我就是希望這些台灣民進黨人士繼續攻擊說程竹梅與程君梅這個案件是"邪惡的" "中國大陸的種都很邪惡" 就永遠不會用到程竹梅此一開例的案件 活該 哇哈^5)

如我所說 我有逼台灣男生/女生到這種地步的能力: 就是逼著你若不悔改 就馬上下你原來的地獄硫磺火湖裡去

活該阿 這些台灣人

想靠妖靠背程竹梅 想吃程竹梅的便宜 你就等著吧 哇哈^5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