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一直拉著我不准我聲張己家人權等等的, 這些台灣政府有關當局與民進黨"專業人士" 聲稱程竹梅如果要提告101年強股偵字6448號刑案這類的案件 都只不過是程竹梅充滿仇恨 聲稱要像竹北婦幼隊前(以下地獄)組長葉志雄聲稱的"他們不知道自己所做的是甚麼, 因此是無辜無罪的, 程竹梅若要主張權益或者膽敢說''不 我不想跟你上床/被你打到大肚子'是充滿來自撒旦魔鬼的仇恨與不饒恕, 因此要更嚴重強暴性侵害這樣才能讓程竹梅變成像我們台灣(男)人一樣的認知, 長期姦暴程竹梅/程君梅是因為我們人太好了, 我們竟然還屑性侵占程竹梅/程君梅喔? 所以我們要提告程竹梅&程君梅'毀損名譽', 直到程竹梅/程君梅乖乖吸我們台灣(男)人的雞雞, 打大肚子下種生小孩, 給我們面子說我們是好'˙阿娜答'為止!"
這是千真萬確的
最近這些上述人士還一直催我要寫公開悔過書((法律)公文)之類的給他們承認上述的邏輯是上帝對所有(好)女人的旨意 - 那些在外面當小老婆的不算
請問新竹地檢署 我會笨到放棄這種機會和邀約嗎? 你自己人說要強制我寫"公開悔過書((法律)公文)"之類的給他們; 新竹地檢署你們以為呢? 我會放過這個大好機會嗎? 把我智商當成低到可以哩溜! 哇哈^N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