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0月20日 星期一

我剛查了一下我上週五傍晚寄出去到台北警政署的郵局掛號公文 郵局資料顯示傍晚以前已經到達了(輸入郵局電腦系統的時間會有一點時間差距)

好 我決定了 那封公文沒寫到最主要重點的地方 我明天拿到這週的家教費之後 要親自坐火車到台北 先把重點部份列印出來放公文牛皮紙袋信封(明天白天就準備好轉換成pdf檔,去7-11或附近影印店列印) 傍晚親自坐火車到台北 再用台北的便利商店快遞服務寫寄補上給台北警政署 不然我怕案情資料不足,又案情很緊急,會讓有關當局為難不好處理或處理中失誤 - 像是這個基本重點 上週五沒時間補上這資料 http://homer2797.blogspot.com/2014/08/6448.html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