還有一個重點忘了在自錄影片中提述 就是我並不想要與目前處理我案件的專業團隊形成對立 只要各位官長盡己所能將真相釐清(Truth) 這就是成功了(當然 昨天我確有與台北警政署專門指派接洽我案件的警員做相關說明 基本上我有提出 我其實也不能對地方政府要求要像中央政府的專業各方面資源 ... 說我只是感到很Frustrated而已 而這可以是完全主觀的Subjective) ... 只要盡己所能將真相釐清(Truth) 這就很負責任了(向人民負責任) ... 我為我昨天可能不是很妥當的發言 鄭重向竹北督察科處理我案件的辦公室專業人員道歉 造成不當壓力,誤會,混亂Confusion,不當負面影響 在此向您們鄭重道歉!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