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7月26日 星期二

歷史上黑暗的一天: 不當黨產條例 立法院會民進黨眾數立委三讀通過強暴台灣人民以自肥


http://www.appledaily.com.tw/appledaily/article/headline/20160726/37322939/



三讀通過 不當黨產 還全民

綠:歷史一刻 藍:違憲







立法院昨歷經67次表決,三讀完成《政黨不當財產條例》,會後民進黨立委在議場合影慶祝。方萬民攝

【政治中心╱台北報導】還財於民!為追討國民黨黨產,立法院昨臨時會審查《政黨及其附隨組織不當取得財產處理條例》草案,未來政黨須向行政院下設的不當黨產處理委員會申報財產,不當黨產都要移轉國有,委員會也可主動到相關機關、私人住所調查或索取資料。經11小時的馬拉松發言與67次表決後,當完成立法時,綠委高喊歷史的一刻,「黨產歸零、改革起步、人民勝利!」蔡英文總統說,歷史會記住這一天。藍委則痛罵,「違法違憲、東廠再現!」
民進黨力推《政黨不當財產條例》,朝野立委合計共提11個版本,綠委在提案說明紛紛痛批,過去黨國不分、國庫通黨庫,國民黨政府將國有財產無償交給國民黨使用,不少政府土地與房舍都轉而登記在國民黨名下,國民黨不但不歸還,還陸續出脫,把政府財產佔為己有,造成政黨競爭不公平。根據財政部3月法案初審時的報告,國民黨與其附隨組織取得或使用國家資產,合計土地679筆、面積110.25公頃,按今年公告土地現值約805億元。 

帝寶土地恐遭追回

而民進黨團日前也公布國民黨自去年12月至今年2月間,公開標售台北市長春路建物、西門星聚點大樓、雙子星C1土地、文山區華興段3筆土地、台中市潭子區6筆土地、帛琉大飯店股權及彰化市西門口段17筆土地等7件黨產,共計市值98.382億元。
綠委李俊俋說,目前會先盯緊國民黨過去要標售的雙子星、星聚點大樓等,不過不擔心國民黨先脫產,「現在應也沒第三人敢接。」
此外由於條例規定,若政黨財產已改登記其他人名下,也會被推定是不當取得的財產,同樣會被追討。李俊俋舉例說,帝寶的土地過去曾是國民黨財產的中廣公司,國民黨也曾將位在中正紀念堂旁的黨中央大樓賣給張榮發基金會,這兩者是否要追討,要先由委員會推定,再經聽證會認定,認定的條件要有「交易時顯不相當之價額」,亦即是否遭賤賣,張榮發購買時的價錢與市價差異較小,相較之下帝寶的土地比較有可能被追回。 

藍酸「圍黨產救蔡」

國民黨為阻擋修法,兩周前發動兩百多次表決案杯葛院會,不過昨立法院臨時會相對平和許多,朝野立委輪流上台發言。藍委賴士葆酸說,民進黨團總召柯建銘急著通過《政黨不當財產條例》,是要救援新政府上台後的一塌糊塗作為,圍黨產、救蔡權,不過也要感謝老柯,對國民黨捅上最後一刀,只有全面甩掉黨產、成為真正丐幫,國民黨才有重生機會。 



立法院長蘇嘉全昨敲槌通過《政黨不當財產條例》。方萬民攝

拼11小時表決67次

藍委廖國棟說,如果不是國民黨把黃金帶來台灣、如果沒有十大建設,台灣會有經濟奇蹟嗎?呼籲大家往前看,不要一直向後看。
綠委顧立雄說,不當黨產處理委員會裁決、處分都有救濟機制,推定不當黨產也通過聽證程序,他個人有信心此法禁得起考驗,國民黨不要再講護憲、護法。民進黨團幹事長吳秉叡也說,轉型正義是國際主流,清查不當黨產可以除掉過去的不公不義,清查後也是還給全民,不是民進黨。
歷經11小時67次表決,立院三讀通過《政黨不當財產條例》,未來各政黨、附隨組織從1945年8月15日起(即日本宣布無條件投降日)取得的財產,包括不動產、存款、債權等,都要向不當黨產委員會申報,扣除黨費、政治獻金、競選經費補助金等收入來源後,其餘就會被推定不當黨產,若是申報不實,也會被推定為不當黨產,一旦經委員會聽證程序認定後,就可以要求移轉國有。
為預防政黨先脫產,《政黨不當財產條例》規定自法案公布日起,若無正當理由,例如水電費、納稅等支出外,都不得處分財產,違者可處該處分財產的1倍到3倍罰鍰。
《政黨不當財產條例》也賦予不當黨產委員會權限,可向相關機構或稅捐機關調取財產資料,不受《稅捐稽徵法》限制、可以要求法人或個人提供帳冊、可以派員到有關機關所在地或個人居所調查,還可以書面要求相關人來陳述,執行調查時還可以請各級政府或警察機關協助。若拒絕或妨礙調查,可處10萬元到50萬元罰鍰。
總統府發言人黃重諺表示,蔡總統認為這項法案的通過,是台灣民主政治邁向成熟發展的里程碑,更是轉型正義的初步落實。行政院發言人童振源昨說,院長林全已指示政務委員林美珠盡速規劃委員名單及組織法規等事宜。 

民樂見選舉更公平

上班族廖惠芬說,國民黨家大業大,過去用龐大黨產協助黨籍候選人,造成選舉不公,未來各政黨公平競爭,才能選出真正有能力的候選人。公務員施先生不以為然說,民進黨近年幾次選舉都狂勝國民黨,現在也已經完全執政,國民黨有沒有黨產根本沒差,希望未來民進黨能專心民生法案,若執政不力不要再有藉口。 

條例重點

◎認定
.政黨自1945年8月15日起取得財產,扣除黨費、政治獻金和競選經費補助金外,都推定為不當黨產
.不當黨產推定將經過公開聽證程序
.條例公布施行後,推定不當黨產即禁止處分
.申報時若故意隱匿、不實,也會被推定為不當黨產
.逾時未申報者,裁罰100萬到500萬元,處罰5次後,財產將被推定為不當黨產
◎調查
.由行政院不當黨產委員會進行調查
.可向有關機關、稅捐機關調取資料,不受《稅捐稽徵法》限制
.可要求法人或個人提供帳冊、證物
.可派員到有關機關所在地或個人居所調查,並可書面要求相關人來陳述
.執行調查時還可請各級政府或警察機關協助
.受調查的機關、法人或團體不得拒絕或妨礙調查,違者罰10萬~50萬元
◎處分
.若認定為不當黨產,政黨或附隨組織須在一定期間內移轉為國有、地方自治團體或原所有權人所有,如已移轉而無法返還時,應就政黨、附隨組織或其受託管理人之其他財產追徵價額
.不影響善意第三人的租賃權、地上權
資料來源:《蘋果》採訪整理

我剛才打電話給竹北婦幼隊,但接我電話的一直掛我電話: 立法院民進黨眾數立委今天又在炒作政治與(族群)仇恨 真可謂是歷史上從二次大戰以降突然的大黑暗 這叫做在困難的目前國際經濟危機時刻 為了很多綠黨自私的考量而做出的大屠殺(大宰人民以為祭品來養活自己綠黨) 現在晚上又開始在企圖強行通過法律要把國營企業給分屍掉 真可謂是台灣人若還在挺這些的話 全世界會看得很清楚,台灣人的腦筋和智商有問題 爸爸媽媽說要殺你的肉來養活自己 台灣人還在覺得於有榮焉像是同性戀驕傲大遊行示威一樣 這個畫面很明顯!

前總統馬英九在下任前有說過一句話: 台灣人不要把自己的自由與繁榮當作理所當然! (詳我在2015年10月05日公開發表的部落格文章, 重貼如下面當做附件)

我現在沒有時間解釋或翻譯 而且網咖很貴 我會回去打成稿子後(並幫忙翻譯成中文)再發表 且會寄信(諫書)給所有我認為腦筋還清楚的民意代表以及朋友, 以及各相關政府單位(包括我比較認識的)

現在我只單單引用美國密西根州保守派系的國會議員 Thaddeus McCotter 當時講的短講 看得懂的人就知道我在反彈甚麼, 講甚麼了! (重點名詞等等我有稍做修改,以切合台灣現在發生的事)

There will always be time and pretext enough for people to compromise their principles and put forward poor public policy that may in the short run be popular but in the long run will be detrimental to the long-term interests of the Taiwanese people.

This is about majoritarian rule. It is about the faith in the people's representative institutions and those who inhabit the seats in which they are entrusted.


Today we are in a global financial bank panic. It is the first of our global economy. We are seeing a leveraged bailout of the Taiwanese Legislative Yuan. And in the end, these interests that want your money are threatening your prosperity. And the choice you face is this: You will lose, potentially, for prosperity for a short period of time, at the expense of your long-term Liberty. Once the Taiwanese government has got you to take that risk and pass it onto you as a quote-unquote moral hazard, they will be in the marketplace and as the free market is diminished your freedom itself is diminished. And as your Legislative Yuan Representatives does not stand up to these and put forward a better plan that truly protects the taxpayers, and truly has the long-term interests of the people of Taiwan at heart, you will be in jeopardy of losing both your prosperity and your Liberty.



The choice is stark and it was put forward in the book by Doestoevsky. In the Brothers Karamazov the Grand Inquisitor came to Jesus and he said, "If you wish to subject the people, give them miracle, mystery and authority; but above all give them bread." And it has always been the temptation in a crisis especially to sacrifice Liberty for short-term promises of prosperity. And it was no mistake during that during the 1917 Bolshevik revolution the slogan was "Peace, land, and bread." Today you are being asked to choose between bread and freedom. I suggest that the people on Main Street have said they prefer their freedom, and I am with them.









2015年10月4日 星期日


程英傑小姐對民進黨,蔡英文,228,美日近日雙雙派重海軍隊來"保護"台灣的看法 - 寫給新竹地檢署的公開信 Public Letter http://homer2797.blogspot.com/2015/10/228-public-letter.html



台灣(年輕)人醒醒吧!
  1. http://homer2797.blogspot.com/2015/09/28sep20153-3.html
  2. http://homer2797.blogspot.com/2015/09/aka-jsgoreva.html
聽過台灣被日本人強制當慰安婦沒? 阿那還有鴉片戰爭和割據殖民的可怕喪權的時代 而且228是個(耶魯大學骷髏會)中情局完全自導自演自唱的騙局 ... 難道台灣人為了這個謊言,破壞了民族在所不惜? 這就是骷髏會撒旦教的目的! 在拆散所有親情友情,互相砍殺 這不僅是共產黨的鬥爭手段(就是焚書坑儒,好控制社會老百姓在專制極權底下)  這馬克斯本身就是英藉猶太撒旦教徒! 共產黨只不過是撒旦教的"政治(社會)實踐學"! 所以這一切都是撒旦教想要引起的! 道德淪喪! 背宗棄祖! 人類墮落到無底洞裡面去! 豈不是畜生不如了嗎?  

馬 太 福 音 Matthew 10:21-22 弟 兄 要 把 弟 兄 , 父 親 要 把 兒 子 , 送 到 死 地 ; 兒 女 要 與 父 母 為 敵 , 害 死 他 們 ; 22並 且 你 們 要 為 我 的 名 被 眾 人 恨 惡 。 惟 有 忍 耐 到 底 的 必 然 得 救 。 "Brother will betray brother to death, and a father his child; and children will rise up against parents and cause them to be put to death. 22"You will be hated by all because of My name, but it is the one who has endured to the end who will be saved.…





2014年5月15日 星期四


"On the Uses and Abuses of Freedom 一國之正當自由權versus濫權暴政" http://homer2797.blogspot.com/2014/05/on-uses-and-abuses-of-freedom-versus.html



 (這個系統不讓我嵌入影片圖片連結 請自行點選以上影片 是一名看穿了布希總統手法的美國軍人子

弟po的 抱怨政府暴政濫權侵略伊拉克為實 假正義 搶奪他國資源 帝國主義奴役其他民族!)

美國憲法律師Glenn Greenwald在尚未有時間查清楚波士頓爆炸案實情之前的發言言論: 
"On the High Cost of Government Secrecy 政府軍警政秘密的社會人民自由代價
(人民無隱私權 人民遭政府完全監視與控制,跟蹤)"

波士頓爆炸案背後的內幕真相! 政府才是第一號人民公敵與恐怖分子Terrorist!

2016年7月18日 星期一

我摯愛的Beloved怡貞, 妳當時受害的過程 我全看到了 - 竹北劉督&co.包庇 - 怡貞 妳知道是誰對妳下的毒手嗎? 我知道.

我摯愛的Beloved怡貞, 妳當時受害的過程 我全看到了 - 竹北劉督&co.包庇  - 怡貞 妳知道是誰對妳下的毒手嗎? 我知道.


喝完調酒醉倒 OL竟遭同事撿屍性侵

▲示意圖(圖/攝影者中岑 范姜, flickr CC License)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台北市一名OL在男同事的慫恿之下,在酒吧喝下全球最烈酒之稱的「下次不敢點」後,隨即醉得不醒人事,不料,張姓男同事竟趁勢將她帶赴摩鐵性侵,今(18)日被高院判2年徒刑、緩刑5年。
張男邀請女OL到酒吧喝酒,OL找了梁姓閨密一同前來,張男點了2杯「下次不敢點」,慫恿她和梁女試試看,該款調酒用『生命之水』的精餾伏特加調製而成,酒精濃度高達80%。沒想到OL和友人喝下後竟醉得不醒人事,張男隨即打電話叫林姓友人來幫忙,將兩人扛到附近的旅館。
OL表示,她依稀記得自己被搬到床上後,張男對她伸出鹹豬手,但實在是太醉,無法將張男徹底推開。梁女則證稱,她看見張男趴在OL身上,還聽到OL說「不要、我們還是同事,以後還要見面,不可以這樣」等語。
張男於一審辯稱兩人是兩情相悅,最後遭判3年10月徒刑,直至高院開庭時,張男改口坦承撿屍性侵OL,允諾賠償140萬元或原諒,高院考量他已認罪且與OL和解,因此改輕判2年徒刑、緩刑5年,仍可上訴。

訴願書 Against 竹東下公館派出所&其男警引以為自豪的黑道組織控制手段("撒旦深澳之智慧") Trauma-Based Mental Mind Control and Chu-Tung Tsia-Gong-Guan Police Station

Revelation 啟 示 錄 2:24 Chinese Bible: Union (Traditional)至 於 你 們 推 雅 推 喇 其 餘 的 人 , 就 是 一 切 不 從 那 教 訓 、 不 曉 得 他 們 素 常 所 說 撒 但 深 奧 之 理 的 人 , 我 告 訴 你 們 , 我 不 將 別 的 擔 子 放 在 你 們 身 上 。 'But I say to you, the rest who are in Thyatira, who do not hold this teaching, who have not known the deep things of Satan, as they call them-- I place no other burden on you.


我昨天和前天為了我長外甥女交往複雜(被吸收入竹東青少年為主的老字牌黑道幫派)的問題 跑去下公館派出所想找前幾個月連絡過的年輕女警討論(約26歲左右而已)

結果反而慘遭下公館派出所的幾名男警蓄意故意用言語攻擊頻頻謊控暴力(言語暴虐, 頻頻言語汙蔑, 不准我回答他們用言語暴力底下問我的問題, 故意馬上在我沒講幾個字時就替我回答, 這是在派出所大門接洽的電話櫃台發生的, 有錄影監視器在那邊全程錄影), 然後再來就是更凌虐性&汙蔑性的頻頻謊控我(依據他們已經替我做的問題回答, 亦即自導自演自唱, 每問我一個問題就替我回答很荒謬的答案 a.k.a.亦即對派出所全體以及錄影監視器聲稱那是我對他們問題的回答), 然後最後他們就開始做出總結論, 聲稱因為本人(程英傑小姐)以上所答的內容, 因此然後就開始指控聲稱本人如何如何哭爸等等

然後甚至昨天有個男警結論之後就馬上拿起派出所大門電話櫃檯的電話打119救護車 我聽到他對119說 (to effect of, I was bolting for the door at that point because they will incarcerate anyone who gets reported, including the mental asylum wardens a.k.a. ‘Taiwanese doctors’, they will and they have done that 100% of the time in all cases reported, especially if (falsely) reported by Taiwanese government authorities): ”…下公館派出所. 這邊有位民眾需要救護車移送重度急性精神病房. 對. …” 我沒有繼續待在那邊聽完後面的對談內容, 急著騎機車走人了(還得一路上特別留意我背後是否有警車追來強制攔人)

前天那一次的男警 甚至原形畢露地對我表現出我長外甥女黑道大哥的那種哭爸態勢 並且從頭到尾對我肢體&情緒表情,言詞猥褻 – 對 性猥褻(比舉中指/下體前後故意做出前後插人的肢體猥褻舉動還要更嚴重100倍以上). 然後頻頻用國中黑道惡霸的那種慣常模式, 也就是竹東署立醫院蘇柏文精神醫師以及陳能清醫師當時的猥褻模式, 一邊對我搖頭一邊笑嘻嘻(有頻頻吐舌頭擺明故意對妳性猥褻的舉動, 並下體有前後抽插的動作, 而且動作很大), 頻頻譏誚聲稱”(嘻~!^N) 這不構成(某某刑事罪) (嘻~!^N)”

然後你越在那邊講他, 他就越故意重覆同樣的言詞&肢體&表情&情緒猥褻與暴力 (violence, 有恐嚇用最低級最看不起妳的方式去猥褻強暴妳, 來對妳傳達, 他認為妳就是這樣的賤女人, 不用這種方式教訓妳, 妳就是”不乖” – 竹北婦幼隊前葉志雄組長當時後來甚至肆無忌憚到常常打我的手機言語猥褻, 像是”乖喔~! 嘻~!^N 不要亂講我的話喔~! 妳乖乖喔~! 嘻~!^N” – 當時明明葉志雄就知道自己有對我性騷擾與用其權勢地位脅迫我, 然後除了跟竹北警局全體和台北警政署說謊之外(其實即使沒說謊,他們全體上下也都知道是有長期犯罪事實但就是全體故意包庇就是了 這一點是很明確的 他們其實不是不知道或不知情 而是完完全全知道 而且他們全體本來就一起黑的 a.k.a.長期組織犯罪 也就是很喜歡黑的警員警官 這樣才不會妨礙到他們的集體組織犯罪結構 反正大家黑的時候他們就沒人檢舉了 會看起來好像他們自己是清白的), 又以為可以用上述的情況來在精神上把我逼到腦洗相信葉志雄對我合理化性脅迫與不准我踏出家門一步,不准我念書/進修,不准我在台灣工作, 的合理化謊言 並企圖要我乖乖與挺他的竹北督察科全體和台北警政署配合 讓前述在我身上得到想要的東西 have their ways with me 否則 就一直攻擊恐嚇脅迫強烈逼迫我到現在 讓我沒一天好日子過),

… 重點 我現在開始條列如下 –



1.) 我現在要寫訴願書(我沒那麼笨 訴願書一般在台灣網路上看得到的用法都只
有愚民政策的示範, 你如果去問台灣任何律師或其他相關領域的專業人士,
他們也只會告訴你說訴願書只能那樣寫, 並且譏誚譏諷你說如果你用於更大
用途上的話鐵定沒人鳥你, 把你當重度精神病(並且社政上逼迫你, 要你妥協
於台灣一貫道教(a.k.a.撒旦教, 巫術, 咒詛控制人的很多手腳&套數 同羅馬
天主教帝國&梵帝岡)的金字塔結構控制體系
   甲、說 我要台灣政府保存好相關證據力
      i. 7/16 10:30 至下午17:00 之間 竹東下公館派出所大門電話接洽服務
台的錄影監視記錄(也有可能要調閱更久的錄影監視記錄, 因為那
邊的警員(顯然)有私底下在互相譏誚我, 設計說下一次下一個步驟
要怎麼樣搞我
      ii. 7/17 08:03 至我離開時的09:50 之間竹東下公館派出所大門電話接
洽服務台的錄影監視記錄 (同上, 可能還要調閱更久的錄影監視記
錄出來以為做政府審查用)



2.) 前天那位男警講了很多攻擊我, 企圖精神心理凌虐我的言詞暴虐, 但最令我
憤怒與印象深刻(這輩子永遠不會忘記)的, 是這位男警回應我說”(竹東公司這
個幫派)跟妳都是一家人(了), 甚麼黑道不黑道?”
   甲、這位男警對我的攻擊猥褻譏誚行為顯然表態上從頭到尾很明顯 跟竹東
公司幫派的新掌位的現齡24 歲直傳子(這個幫派的黑道大哥直傳子)
100% 一模一樣
   乙、這位男警講上述話的意思很明顯顯然: 知情我長外甥女與竹東公司幫
派的另外一名同為24 歲的該幫派黑道兄弟做男女朋友已經有一年已上
      i. 這位男警的意思很明顯: 如同我最近被一家黑道粗工公司的老闆”
無故不肯放任何讓其覺得有(感情/道義)糾紛的員工走, 剛開始頻
頻來我的住處聚眾(聚小弟們)圍堵&叫我下來給他打到皮開肉綻斷腿斷臂斷脊椎;
         1. 這位男警在譏誚我說 我那剛滿14歲(要上國三), 有嚴重智能障礙(比同年齡的同學的身心智能發展還要低五年級以上), 生來從父方遺傳重度躁鬱症的長外甥女, “沒有任何問題(沒有醫師證明 嘻~!^N 因為她的監護人(妳母親)不准給醫師做鑑定, 因此完全沒有這回事存在), 有自由戀愛婚嫁權, 她已經和這黑道小弟在一起一年以上, 妳以為黑道兄弟會放過妳的長外甥女嗎? 妳只有放手的份 否則 嘻~!^N 妳腦殘 不然妳以為為什麼竹東公司的黑道大哥直傳子從2/17到現在一直到處放妳的話說妳腦殘很丟臉很智障 哇哈^N 妳矇想救妳長外甥女逃出我們的手掌和權勢範圍和影響控制! 哇哈^N 即使拿去當犯罪工具並且輪姦打大肚子後玩膩了被拋棄 也會把妳長外甥女給解決掉 把她汙名化 說她跟她媽媽一樣自做賤死掉的 同時和很多男生性交在一起的 自願性的 哇哈~!^N”
         2. 我今天發現我放在機車後箱的黑色8G隨身碟不見了
            甲、我今天在某個不相干的工地工作
            乙、這已經不是第一次出怪事 我不是會掉東西的那種人 我的腦筋都很清楚的
           丙、上述黑道粗工公司老闆前一陣子常常在無法等到我下樓的時候(他會圍堵三到四個鐘頭, 但我就是不吃套 而且我都有叫110 雖然好像沒甚麼作用 只是勸說不要影響住戶安寧,警員就離開現場 然後很多員警會聲稱沒有聽到,看到恐嚇現場, 聲稱因此不構成恐嚇罪), 常常不定時把我的機車給明顯移位
                i. 該粗工公司內部有我的內線人 到昨天為止仍然告知我說這老闆很有錢 甚至有錢到會請專業人手(有些是合法的 有些是非法的)替他做事; 叫我說要小心一點, 這老闆是不會放過任何他認為與其有糾紛的員工, 男女老少都一樣 – 並且舉了很多近例讓我知道
               ii. 這黑道粗工老闆很有後勢的原因是因為很多有名有勢力的營建公司的高階土木相關主管或總經理等等, 長期在幫他 因為常常也需要這個黑道粗工老闆替其”辦事”(打人, 勒索人, 恐嚇賣地給營建廠商否則點點點, 等等)
                         1. 太極戰略哲學原理就是相信總之”邪不勝正”的原理: 像上述就很明顯, 所謂生態食物鏈一物剋一物的原理, 又如彿教講的, 邪惡的人的邪念到
最後自己糾纏成很多(死)纏結, 唯有不懷邪念才能”回頭是岸”(悔改 Repent); 又如孫悟空逃不出彿掌心的寓言故事!
                        2. 講成白話(Translation into ordinary English/language), 就是這黑道粗工老闆搞不了我 因為他背後的真正大哥們如果知道他在對我企圖幹嘛 一定馬上跟他切斷關係 – 買黑買兇仍然是有限度的 營建廠商公司為什麼要幹這些土木苦粗活(雖然不是他們自己親自下工地去做), 只是為了賺取暴利 而不是擴張黑道組織幫派 而且即使想要參政 也不可能找上述黑道粗公司老闆這種動不動就明顯犯刑法並且到處招搖的這種等級的腦殘, 笨蛋 他們即使要找幫忙助選參政的黑道幫派 也只會找那些很陰的 也就是說那些比較聰明的 不會到處招搖自己幫派多厲害的 所以粗工界很多人也跟我講過 那些到處招搖的都只不過是小弟 不是真正的甚麼黑道大哥 沒有人(民)會笨到想要跟那種動不動就到處傳話的笨蛋! 想也知!



3.) 昨天的那位男警更明顯 一直說我重度精神病 不讓我提告少女(長外甥女)的小阿姨(我么妹)長期以至於2/17也在教唆少女, 確實是她當晚教唆的, 否則我長外甥女的智商與身心發展來講 這些都不是她本來的處理方式 我是證人 因為我常常回家看我長外甥女 勸我母親不要對她莫名其妙家暴(我母親家暴的模式對我和我三個妹妹是一樣的, 對我長外甥女也是一樣的 – 並且我長外甥女的情況 也是我母親長期教唆的 我么妹會這樣 也是我母親長期教唆她要如此的 這些都很明顯 一而再,再而三, 犯罪手法都100%一模一樣 modus operandi 很容易指認出);
   甲、昨天那位男警不讓我提告少女的小阿姨, 並且頻頻說”(妳)不要管她(長外甥女)去死 ~ (嘻~!^N)”
      i. 這句話很明顯是叫我放手 要拉我長外甥女與這位男警的黑道兄弟上床交配繁殖(從這位男警其他說的話, 前後文, 可以很明顯聽得懂這個意思傳達; 目前因為我還要工作還民事債務, 因此現在還沒時間引證 – 我都記在我腦海裡了 只等調閱錄影監視記錄 而且我不會笨到說訴願一次就讓人家藉口把錄影監視記錄給銷毀了! 我知道實戰的時候到了 這些人一定會企圖找藉口去銷毀那些證據力 但我不會讓他們得逞!)
   乙、 我有一次在長外甥女三年級的時候 騎機車把她從竹東家裡載到貴族牛排館去吃牛排(吃到飽餐廳) 她那個時候好開心 說大阿姨真好 常常
買東西回家給她(益智性的文具, 鼓勵啟發她主動積極向上念書, 傳統中國棋, 圍棋, 唐詩三百首等等, 並囑咐她要開始背誦)



4.) 我現在沒時間繼續寫了 訴願書則比較偏法律角度去做論述
   甲、重點 訴願書我會一併寄送到台灣的教育部去做抗議 說上述事實令人髮指, 而且上述男警有頻頻攻擊聲稱我們外省人就是哭爸要受其如此報應等等云云 那種仇恨的程度是很明顯很明確的 調閱錄影監視器記錄就可以看得很清楚了 (我已經告知他們很久了 說228是假的 不是事實 而且這除了是中情局搞的之外 我最近也有台灣人的友人印證 這是台灣人自己搞的 因為台灣人一直都是地方黑道在統治的 不喜歡有政權跟他們搶執政權 所以事實上這都是台灣人自己搞出來的)

   乙、簡易版(懶人包)的訴願書我會寄送

2016年7月14日 星期四

我今天一大早出門去工作前 會把這份資料列印出來親自呈遞給新竹地檢署在竹北的新址窗口(有排版好;剛寫的而已,等一下就列印出來了,是存成pdf檔案格式的)

我今天一大早出門去工作前 會把這份資料列印出來親自呈遞給新竹地檢署在竹北的新址窗口(有排版好;剛寫的而已,等一下就列印出來了,是存成pdf檔案格式的)

訴願書 (原處分書: 台灣 新竹地方法院 檢察署 檢察官 聲請簡易判決 處刑書 15105107511 名股)

14JULY2016
訴願書


正本: 法務部

副本:
1. 監察院
2. 台北高等行政法院
3. 其他各相關政府單位

原處分書: 台灣 新竹地方法院 檢察署
檢察官 聲請簡易判決 處刑書
15105107511 名股

訴願人(本人)資料與連絡地址, 電話:
 程英傑


事實:


壹,

本人已於民國103年竹東交檢字地22號案件結案之前 用將近100頁面A4紙張呈遞過”行政訴願書”給台北法務部, 論述為何新竹地方檢察署該案對本人的行政處分無效, 並該行政訴願書中有聲明要求當時處理該案的高上茹檢察官和竹檢”停止執行”該行政處份(六萬台幣罰鍰) - 係必須先撤銷原政府高考及格之台灣醫師約共二十名左右(絕大多數為台大畢)所對本人強制之行政處分, 該述之原行政處分事實描述如下:

1. 民國95年(好像是,反正可查證確實年分) 竹東署立醫院精神病房醫師蘇柏文以及新竹市東區中央路當時後的風城百貨對面的陳能清精神醫師, 對本人完全無原無故偽造文書,偽證以及對本人全家族人身安危恐嚇聲稱不准本人提告, 否則其黑道勢力比我們家族大, 在台灣境內以及世界上任何國家都將報血仇(a.k.a.殺人害命), 並且誇口聲稱地檢署只要看前述兩位是台灣有照之精神醫師, 就反正一定不敢挑戰前述兩位之醫師”醫療診斷”與”治療行為”; 逕行強制本人在竹東署立醫院急性精神病房近三天

甲、本人當時有寫行政訴訟狀寄送台北高等行政法院, 聲明說要”撤銷行政處分”, 因為上述行政處分完全無效

乙、 但因促上述發生之涉案人士對本人長期以及當時之繼續社政惡鬥, 本人實措手不及無法好好寫”行政訴訟 訴之聲明”之法理邏輯與論述, 因此該案遭駁回

2. 民國98年八月到十月份 竹東榮民醫院精神病房醫師黃式州, 李征等等總共近20名精神又更進一步完全無原無故對本人偽造文書,偽證以及對本人全家族人身安危恐嚇(不准本人在台灣工作, 不准本人在世界上任何國家進修念書, 不准本人踏出父母戶籍地家門一步, 聲稱說否則會馬上即刻再把本人抓去關六個月一次為期的重度慢性精神病房, 聲稱父母與叔父等等以及台灣教會界眾多名教友與教會牧師領和神學院教授作證有必要持續如此執行 就是不准本人上述任何事項就對了), 強制關重度急性精神病房兩個月

甲、本人因為見狀嚴重, 此種情況底下已形成非常嚴重的人權迫害(國際法上即為構成”政治迫害 Political Persecution”), 因此準備以較低調的方式想辦法用低技術移民國外,

乙、並不是本人有任何放棄對此次情事進行行政訴訟, 而是輕重緩急上, 又如太極戰略哲學, 無法一下子馬上處理好所有的問題



貳,

本人誠在民國98年之前是不會喝酒還駕駛的, 也不會抽菸的人(證人非常充分 例如本人於民國98年之前有在新竹縣市地區做過房地產仲介業務前前後後兩年之久, 房地產公司以及業界同事或同行,客戶都知道, 本人是不會喝酒的 連啤酒都不敢喝的 因為本人當時很討厭酒精類物質的味道)

本人是在受到上述第二項(民國98年底之後)兩個月之久的連續恐嚇與凌辱, 進入工地工作後, 才慢慢開始發現一些酒類的使用(此時才開始第一次接觸到”保力達”和”大雕藥酒”這些東西, 此時才第一次開始接觸到啤酒 而且剛開始我是完全不喜歡啤酒的 因為感覺那味道很噁心,難以下嚥,聞到都想嘔吐)

本人是為了準備學一些所謂的低技術性的工地技術好準備低調改名換姓爭取出國申請政治庇護(Political Asylum), 想說這樣比較不容易被台灣有關對我人權迫害(即為構成國際法律上的”政治迫害 Political Persecution”)的政府高普考及格公務員與政官/台灣政府單位追查到我的下落
奈何工地環境複雜, 又多為粗重的勞力工作 本人被逼必須再如此惡劣的環境底下求生存 而開始變成和台灣工地基層勞工/工程師傅一樣的處境: 亦即有時候因工作很惡性競爭與現實的關係 飲(藥)酒過量的情況底下酒駕來返工地 為的只是餬口飯吃 生活經濟僅在勉持狀態底下,夾縫中力求生存,以及爭取人權自由希望的一天


理由:

“一罪不兩罰”的原則底下, “公共危險罪(Public Endangerment)”案件之”罪(Crime)”與”罰(Punishment)” 之 ”責任歸屬(Responsibility)”必須釐清得很清楚與明白

依據中華民國行政法, 任何一個經由中華民國高,普考及格之政府人員都符合”政府公務員”的身分條件認定 因此經由中華民國高考及格持有中華民國醫師牌照的台灣醫師 是為中華民國之”高階公務員”, 若在行使公權力有行政瑕疵, 皆為適用於中華民國行政法之約束力與行為權責規範 因此如有濫用公權力強制中華民國人民或公民的人身自由權之行為 (亦即濫權行為) 則確為適用於中華民國行政法之告訴

延續本訴願書”事實”部分之前述第貳點, 因此追根究底 本人受到台灣政府有關當局長期的人權政治迫害底下(Political Persecution), 造成本人難以避免違規酒駕的情況 (Situation, Circumstances, Condition) , 這個情況的責任歸屬(Responsibility)不應全部歸咎於本人
尤 重點是 依中華民國行政法 台灣政府必須先”撤銷原重度精神病之處份與裁決”(實為”枉法裁判”以及”未審即判”), 才能夠對本人論說酒駕的罰或求刑 否則兩種同為”公共危險罪 (PUBLIC ENDANGERMENT)”之行政處分裁決 本人到底是屬於哪一種類的”公共危險罪 (Public Endangerment)”?

這是基本法律邏輯問題!

結論: 台灣政府或司法機關如果想要將責任歸屬全部歸咎責於本人身上, 將構成”行政處分無效”之裁決

本人將不會放棄或放過任何可以行使本人”訴訟權 Legal Rights”相關權益的權力 特此聲明



訴願請求:

立刻停止執行新竹地檢署15105107511 名股之簡易判決處刑聲請

假如像上次民國103年繼續或駁回本訴願書 本人將依法向更高政府行政管轄機關提出”撤銷行政處份”; 若再駁回, 本人則將向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提出”撤銷行政處份”之行政訴訟.

此 致 台 北 法 務 部

新 竹 地 檢 署 , 新 竹 地 方 法 院

中 華 民 國 105 年 七 月 14 日


附件

陳情書:


本人已長期多次書面告知過新竹地檢署, 本人手上陸續有很多其他刑事案件以及勞資相關行政申訴案件在處理當中, 並且在民國103年第一次被查到酒駕時以至於到上個月6/10, 6/20兩次分別全部都有告知處理本人酒駕案件的檢察官所有上述之情事與法律邏輯和來龍去脈

很顯然此次竹檢檢察官楊仲萍是蓄意故意以本次15105107511名股求刑書來毫無顧忌地故意蓄意影響上述原行政處分案件的行政訴訟程序 對涉案的約20名台灣精神醫師打草驚蛇 以至於現在已經嚴重影響該原案件的訴訟與保密

這是很嚴重的干涉案件行為 很明顯已觸法(行政程序法以及刑事法)

本人將不會放棄或放過任何可以行使本人”訴訟權 Legal Rights”相關權益的權力 以保護本人的法律權益 特此聲明, 重申!

2016年7月11日 星期一

Hi, P.O.Debby. I just made a fool of myself yesterday late night up to now (it's already morning today now). Never mind. I told you know where in Taipei everything already. (Over the internet). You're clear of this particular case. Don't worry about me. I'm good. I'll be okay.

Hi, P.O.Debby. I just made a fool of myself yesterday late night up to now (it's already morning today now). Never mind. I told you know where in Taipei everything already. (Over the internet). You're clear of this particular case. Don't worry about me. I'm good. I'll be okay.

If not, well, not possible ;-) ... Because I'm submitting 訴願書 (但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