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我很忙 短期間內(好幾個月的時間內)也無法去找黛比警員 (我的母方親戚知道我在說什麼)
但我仍然會就我現在手上有的資料 先對某些涉案人士展開法律程序(有些是會先發法律存正信函 要求馬上在法院開始展開法律程序)
黛比可以在此期間選擇浪費青春不生小孩 與我摔角 或者選擇生了小孩之後帶著一起繼續跟我摔角 ...
不過首先我要公開要求牧師叔父程世光公開於法庭說明其近期對我的諸多言語恐嚇與言語攻擊 諸如:"程竹梅我要問妳 妳還有沒有良知?!!!(F_CK YOU~!^5)"
P.S. "PO"就是"Police Officer"的縮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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