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我對我么妹叛逆行為的說明: 顯然是單純為了反對姊姊,傷害控制爸爸,而故意自殘式地突然又變卦聲稱非得要和這個虐待變態狂日本妓女孫子結婚在一起來"證明姊姊是重精神病要迫害么妹"(這也是我生母目前以及長期的說詞 不僅針對這件重大事件 百分之百一輩子走來的所有事件皆是這樣聲稱!) http://homer2797.blogspot.tw/2014/05/blog-post.html
五大重點聲明 (還有個重點忘了提出:么妹男方是日本妓女的直系孫子 其他重點請見下面網頁連結部落格文章) 為何近日將寄出法律存證信函給舅舅和前竹北婦幼隊客家黛比警員,以及其他相關之涉案人士(社會人士,台灣政府高階公職/行政人員,台灣教會界人士;不論位階高低,全部通通逃不了我這一輩子都在等待準備替我已逝大妹翻案,洗刷冤屈的太極戰略哲學棋法與攻法!)
http://homer2797.blogspot.tw/2014/05/blog-post.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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