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還以為我繼續還在做粗工 我可以請求該7-11店調閱監視器畫面 因為還沒到三個月的警政保存期限!
我並有私友當時馬上用我0916-177-073手機傳簡訊告知 說陳建承當場還是繼續對我言語性猥褻 並回駁我像是下屬一樣: "(哭妳妖哩)...我就住金山九街 妳想怎樣?!!!"
我在金山社區有家教案件 案主家長(非週五晚上有案件的案主) 是竹科高階電機工程師主管 月入三十萬台幣左右 給我時薪650台幣 歡迎台灣全體查證!
該家教案 其實我付出的遠遠超過pay我的 我只是自謙說沒有一直在師範教育體系裡面那麼專業 因此不用給我時新800(這是原六月底七月初 家長雙倆主動在試教後跟我說想要給我的行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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