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2月23日 星期五

前幾天我收到新竹地方法院會我公文說不肯動寸步原新竹地檢署楊仲萍檢察官對我的處刑,言下之意又反諷我說我不尊重楊檢官,並且"沒有尊重他人人身生命財產安全等等的'觀念'Concept"

前幾天我收到新竹地方法院會我公文說不肯動寸步原新竹地檢署楊仲萍檢察官對我的處刑,言下之意又反諷我說我不尊重楊檢官,並且"沒有尊重他人人身生命財產安全等等的'觀念'Concept"

也就是新竹地方法院企圖替楊仲萍檢察官以及涉案之20-30名台灣精神醫師圓場以及圓謊(多為台大醫學院畢)

抱歉啦 新竹地方法院決定這事(只是微調楊仲萍和竹北保安隊小隊長&其組織犯罪之派系人馬的措詞 "程英傑小姐詎無悔意", "程英傑小姐詎不知悔罪")的措辭變為"程英傑小姐沒有尊重他人人身生命財產安全等等的'觀念'Concept"

亦即指控程英傑小姐本來就是重動精神病, 企圖把"公共安全危險罪"延伸到Extend合理化 Rationalization 說 "對阿 程英傑小姐就是因為重度精神病所以犯下公危酒駕的案件且不知悔罪 所以應該要官監獄四個月以上 第二次案件在9/17日那件也拿來 我可以使原來看似誣告的這個案件變成完全合法合理合情"

我想新竹地方法院決定做這"枉法裁判" (英文沒有直接翻譯的專有名詞的樣子 只有像似形容詞 ...... 但就我記憶來講 應該叫做 "Mal-Practice/ Mal-Judgment" 或 當事被告可主張 Declare "Mistrial 違反民主行政程序法"為由 ... 現在後續處理上只能直接反去審查調查決意如此做的法官了 因為台灣換任何高階判案法官現在基本上都全是很黑的 台灣一直以來都是如此狀態 美國政府高階也是如此狀態 人會覺得好像台灣怎麼一直都這樣的狀態 其實至少美國就一直是這樣的狀態 並恐怕全世界性)

申請"再議"沒太大意義或用處(我也沒有需要拖時間 因為我是okay的)

我現在要去忙了 我其實已把各方面相關論述重點寫給了上述新竹法院的法官了 總共約有一百頁面A4紙張的數量(大部分是我親筆的手稿影本), 我還有將近一千頁面早在今年夏季剛接到楊仲萍檢察官"簡易法提求處刑公文"一直到9/17那個誣告我又對我肢體強制性猥褻及人身安危恐嚇的案件(且疑是已長期違法跟蹤我的屁股到處開著警車新竹縣市到處跟著我屁股跑), 那期間前後早就寫好將進一千頁面A4的案件相關論述與作證指控

現在新竹法院的法官可是逼我先禮後兵了 亦即用更直接的論述去罵人了 除了枉法裁判之外 已構成"政治迫害 Political Persecution" 且最基本的,以台灣超越族群惡鬥不平權的問題來審視,台灣人可認為這是為構成"司法迫害罪 Malfaeance"

當然 唯一的解釋(新竹法院的資深最終審判法官不可能頭殼壞去哪裡, 也不可能是輕易以為可以敷衍程英傑小姐這個高知識份子 因此是別有用意 一定要抽絲剝繭仔細研究一下這資深法官審判程英傑小姐的公文的"意思 What does he mean by doing this, making this move, saying this, saying tgat")

唯一的解釋 是這資深法官認為程英傑小姐真的很混帳應該嚴酷冷血修理到程英傑小姐屈招為止, 認為楊仲萍檢察官以及竹北保安隊小隊長&co.在台灣比較有"貢獻": 生育眾多, 有老公有老婆有小孩有家族, 全是民進黨(台獨)的,

細節我全都看得到 只不過每個人想要如何著手處理或不處理(因為每個人的人生目的與目標, 人生觀和信仰, 信念不同 - 種瓜得瓜 種豆得豆 以色列始祖雅各當時被叔叔欺負的時候被更換薪餉好幾次 原說沒斑點的羊生出來就歸給姪子雅各做個人私有財產 後因發現全都在生沒斑點的羊 所已改口說現在有斑點才要給雅各 好 後來又全都在生有斑點的 ... 雅各的叔叔氣死了 但這就是上帝的作為 God is no respector of persons; 上帝並不偏待人)

好 我網咖沒時間了 再回!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