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7月21日 星期一

黛比警員:今天早上九點四十五分左右 竹市的較高單位警局有打電話跟我說 警政署刑事法官已經調查我申訴的案件 然而基本上因為收據我是有拿到(計程車司機跟我講"三聯單"的部分是錯誤用詞,不過基本上就是收據的意思) 因此基本刑事上並沒有發現問題

然而 就錄影帶記錄 我仍然是可以用民事訴訟的方式 或者更高階的"行政程序訴訟"的方式下去對該警員做法律提訴的動作

可能公家機關比較會去審查的部分是"公訴罪"的部分(像是刑事案件等等) 其餘的要由人民自行去做法律辯解

應該 我確實是會這麼做 也就是說我會保留我的"行政法訴訟追訴權" 請一些律師幫我確實保留住這段錄影記錄 日後要提訴或影像處理過(先把那男警的面象給打馬賽克Mosaic-Blur-Facial-Image之後再公佈給國際媒體以及國際法庭 目的是這員警的態度是跟台灣涉案醫師主張大家對程竹梅以及程君梅長年累月一輩子的政治迫害的態度與立即性莫需有的行政處份 一模一樣 a.k.a. execution of severe government penalties at will. No other direct commands needed because involved criminal Taiwanese doctors' locking people up and falsifications and rationalizations for sexuo-violence exploiting Chu-Mei and Chun-Mei, is sufficient for on-site UPON-SITE street execution of these penalties.)

也就是說 我仍然要主動把這個案件推上去高階法院 今天跟我連絡或說表示有審查過的警政署單位 這次的審查記錄 也絕對不是今天你跟我說政府認為沒有刑事上的問題所以就此結案 不是這樣程竹梅就會放過這幾斷錄影帶記錄的 因為背後其實有更嚴重的"行政程序法"問題存在 不是說表面上看起來像是沒問題就這樣打發或勸退程竹梅, 程君梅 不論如何 不論這是要用那種法律去申訴和訴訟 程竹梅都會把他(法律訴訟程序)找出來

不是你今天政府想要勸退程竹梅和程君梅 把程竹梅和程君梅misrepresentation像是聖經當中描述的"人們到末了會有不法的事 Anarchy, Lawlessness in these last days" - 史諾登 Ed Snowden 已經對世界表現出如何避免被政府逼到這種完全無法無天的地步(因為這是政府想要逼人民走到的地步 好合理化對人民的專制獨裁集權統治 以及合理化說 你們大家看 我政府又沒怎樣 是人民自己亂鬧政府)

程竹梅不像程君梅 政府如此這樣就企圖打發或勸退程君梅說是程君梅精神有毛病

很抱歉 同樣的類似事件/案件 你們台灣政府今天要看見程竹梅跟程君梅處理上的不同 你們台政府有罪責的警員要被程竹梅告"行政程序法" 主要目的是為了保住錄影帶記錄 因為政府現在說"這沒觸及刑法 所以就此結案" 很明顯 這錄影帶就變成沒有人會去保留住他了 要是動作誇張一點 技術跟前衛生署長楊治良一樣不成熟呢 就有滅證嫌疑了不是

反正 你們台灣政府人員的詭詐小技巧 小謊言 小遮掩 sugar-coating lies and cover-up stories ... 你們的智商絕對不會比程竹梅高 也沒有程君梅高 你們絕對玩不過程竹梅

程竹梅只會覺得你們像程竹梅在台灣念國高中的時候的同學一樣 常常背後在搞程竹梅 但是又搞不到程竹梅 整天到晚都在想著程竹梅 結果到最後忍不住受不了跑來說 "我們長年累月在搞你 你怎麼都沒任何絲毫意識到?!!!! (ㄍㄢ四聲....ㄎㄠ四聲 .... 累死了.... 阿!!!!!!(silently screaming in their hearts) )"

"The Purge" Trail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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