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先我寫的標題: 請妳通打電話去警政署 要求他們把新竹市東區關東橋派出所 所有關我案件相關的錄影記錄給保留好 我要提告某個年輕男警員(以及他的李姓學長)行政訴訟
但後來想一想 這樣會透露出妳的真實身份給很多人知道 所以算了 妳也別查詢這些資料 因為只要妳去查詢 就會留下妳的登入查詢記錄
e化案號: P103076UDD1FS4F
但後來想一想 這樣會透露出妳的真實身份給很多人知道 所以算了 妳也別查詢這些資料 因為只要妳去查詢 就會留下妳的登入查詢記錄
e化案號: P103076UDD1FS4F
報案者: 程英傑 (本人)
報案時間: 103年07月18日17時45分 (其實是07月17日18時現場報案, 男警員把我當重度精神病不給我打三聯單/輸入電腦)
重點: 這些男員警昨天07月18日企圖在新竹市東區關東橋派出所裡面聲稱程小姐是重度智能障礙+重度精神病 造成男警員的"困擾"
事實上 是07月17日內勤的李姓男警員(年資較多的學長)對已在之前"認識"我的較資淺的年輕巡邏較年輕男員警推卸責任與施壓和欺負 說"金山街社區哪來的監視器? (嘻嘻嘻嘻嘻嘻嘻嘻嘻嘻 學弟你有病喔 沒事專找事做喔)"
事實上這較資淺的年輕巡邏男員警確實在07月17日第二次來現場回報案情狀況給我的時候 說
- 店家私人監視器是沒有
- 只有公家政府監視器 而且完全看不到你遺失七本貴重中外文書籍的牆角人行道角落
- 妳可以正式報案 但是員警摩托車無法載人 要請妳自行從案發現場的金山九街想辦法過去關東橋派出所親自報案
我就回應這較資淺的年輕男員警說 好吧 那我就一拐一拐慢慢從金山九街走去關東橋派出所好了
等我到了的時候 接案的李姓男員警很敷衍我 只做了一下私人筆記(寫在3M大小的便條紙上自己收起來) 然後就叫我說我可以離開了
我坐計程車離開 感覺怪怪的 因為我還記得十年前會寫報案三聯單 我就問計程車司機 說我七本書被偷 我想正式報案 但是警員沒給我收據 ... 計程車司機就跟我說 對阿 員警應該要給你三聯單之類的收據阿 ...
所以我昨天07月18日又跑去關東橋派出所 說我昨天明明是老遠一拐一拐走來關東橋派出所就是要正式報案拿三聯單收據 怎麼沒給我辦好 ...
結果就是當場李姓男員警打電話給該資淺男巡邏員警笑稱"哪來的監視器畫面啦 (嘻嘻嘻嘻嘻嘻 學弟你是嫌你的工作不夠累是嗎)"
那個較資淺的年經男巡邏員警於是被當場叫回來派出所問話 他超級不爽的 當場要求說 to effect of "現場給我錄影(ㄏㄚˋ)! 免得這程小姐日後有跟我來說我沒告訴她! ..." 當場越講越生氣 講到我真的只好對現場執內勤的電話總機老男員警無奈地微笑,笑一笑表示"這年輕男員警現在這麼生氣 簡直就要跟我對罵起來了 叫我怎麼繼續回應他下去?" :-d
我今天07月19日並剛剛打了通電話到警政署說 請把昨天這場對話的派出所監視錄影帶保留起來 如果這個男員警確實是想要故意讓派出所大家覺得我是重度精神病+重度智能障礙女子 "記憶力有問題造成我們男員警的嚴重困擾"
很好 你想跟我槓 我就告這些男員警"行政程序訴訟法" 哇哈^5 你們這些男員警仗勢著台灣涉案精神醫師會挺你們是吧? 哇哈^5 我想這些台灣涉案精神醫師還恨你們這些後來才涉此案的男員警恨之入骨吧! 哇哈^5 這些台灣涉案醫師還恨不得你們這段監視器錄影證據被滅證哩! 哇哈^5 所以我今天早上十點四十分左右已經打電話給警政署 特意聲明我要保存這段錄影證據! 哇哈^5 看你們大家所有涉案者還往哪裡鼠竄逃跑 哇哈^5 快啦 這些年輕男員警 快點對警政署供稱"對對對 我就是對程英傑這個重度精神病女感到困擾 所以對精神病女我們真的 we really have ABSOLUTELY ZERO TOLERANCE! Therefore we f_cked her nasty hee-hee-hee-hee-hee 任何人遇到程小姐這樣的重度精神病女子都會這樣生氣! 所以我對程竹梅小姐的情緒言語與肢體攻擊行為與態度表態 是因為我害怕程竹梅繼續(性)騷擾我們可愛的年輕男性員警 我就不相信沒有第三方會不認同我們! 我們實在受夠了程竹梅這樣(無故)騷擾我們 造成我們嚴重困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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